商务部随后公布了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2016年10月8日,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正式公布。
这一《暂行办法》的正式公布,代表了之前使用的“批准证书”会慢慢取缔,改成外商备案回执,这是注册外资公司的必要前提资质。
问题来了,如何取得备案回执呢?
备案完成后,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(复印件)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向备案机构领取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》或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》(以下简称《备案回执》)。”
备案回执,包括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》或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》,统称《备案回执》。
凭借什么领取:收到备案完成通知后,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(复印件)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向备案机构领取。